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6〕3号),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我委修订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6年第1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