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权益,促进新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实际,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等4个指引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4个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0755-88159269

电子邮箱:jizike@dpxq.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2402室(邮编:518119)

二、意见反馈时间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7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4个指引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公章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3.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合同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4.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企务、财务公开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5.《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4个指引的修订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