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权益,促进新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实际,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等4个指引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4个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0755-88159269
电子邮箱:jizike@dpxq.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2402室(邮编:518119)
二、意见反馈时间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7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4个指引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公章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3.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合同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4.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企务、财务公开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5.《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4个指引的修订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