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基础条件和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企业工商、税务、统计登记地均在丰台区。

2.企业具有较强科技属性且属于以下统计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63-6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73-75)、工业(行业代码06-46)等。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企业上一年度人工智能相关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或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且至少满足以下2项:

(1)拥有从事人工智能产品、服务和应用业务的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按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的大模型,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评测通过的人工智能产品。

(2)承担省部级以上人工智能技术重大科技项目(含在研及3年内已结项项目)。

(3)主导制定1项及以上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参与制定3项及以上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4)拥有1项及以上与人工智能理论、方法、软硬件、技术或应用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拥有3项及以上与人工智能理论、方法、技术或应用相关软件著作权。

(5)拥有3名及以上从事人工智能相关算法、硬件和应用研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5.1方向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新建人工智能软硬件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小批量组装制造等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方;

2.平台建设方案清晰,具备明确的服务定位、服务内容及运营机制,由一流专业团队建设,能够为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企业提供共性技术支撑服务,申报单位具有平台建设相关的技术能力和资源储备,拥有与平台服务内容匹配的核心知识产权;

3.平台建设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4.平台建设预计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包括人员聘用、设备购置、技术研发、外协加工、场地改造、场地租赁、宣传推广等相关投入),其中专业设备购置和核心软件开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5.平台建成后对外开放服务,年服务项目和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且平台具有较好的产业服务前景,能够有效促进丰台区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资源整合及产业链协同。

事项描述

支持新建人工智能软硬件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小批量组装制造等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建设方,按照不超过平台建设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2年。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2

政策申报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企业核心信息简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企业主要财务和发展指标情况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规上企业另提供统计U201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应征单位信用记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7

202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8

人工智能相关业务收入表、合同、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或人工智能相关研发相关投入信息表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9

9.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备案证明(如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0

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测通过的人工智能产品报告(如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1

承担省部级以上人工智能技术的重大科研项目证明及相关证明(如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2

主导或参与制定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证明材料(如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3

与人工智能理论、方法、软硬件、技术或应用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如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4

企业人工智能技术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5

科技企业资质证明(国高新、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人工智能领域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证明(如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6

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7

平台建设前期投入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8

平台场地证明材料(房产证、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9

平台技术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核心技术说明、相关软硬件条件、技术团队介绍及相关历史业绩证明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20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如有,合作单位证明、意向服务企业协议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6-01-21至2026-01-3023:59:59

办理程序

1.“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

010-83656374

特殊说明

附件材料为扫描件的,须字迹清晰、签章完备。其他相关填写说明详见系统内的相关通知和注释。申报企业和法人对填报的所有数据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切勿伪造变造数据和材料,存在失信、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并将企业、法人和相关责任人记入科研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局项目支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企业、法人和相关责任人名单,并向税务、信用管理等部门同步相关情况。涉嫌违法违规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