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康复的合法权益,帮助其恢复社会功能,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修订《丰台区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twjwjkk@mail.bjft.gov.cn
2.通讯地址:丰台看丹健康科技产业园(双拥大厦旁西侧二层,看丹南路与看杨路交汇处)公共卫生管理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394906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传真:010-63805425
4.登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丰台区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2:《丰台区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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