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安排,我局承担《扬州市扬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起草任务,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对《扬州市扬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二、提出建议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含修改依据)寄至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29号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处(邮政编码:225009),并在信封上注明“《扬州市扬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征求意见”。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含修改依据)发送至邮箱:653637577@qq.com。

联系电话:0514-80989273

附件:

1、《扬州市扬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扬州市扬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