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促进数据资源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司法厅于2024年1月10日联合印发了《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苏知规〔2024〕1号),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20日到期。为继续深入推进我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拟延长该办法有效期三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并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超选,联系电话:025-8323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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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苏知规〔2024〕1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