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渭南高新区发改局:
为切实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破解当前基层科技工作力量薄弱、专业水平不足等突出问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以及规范提升企业研发活动管理水平的科技服务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围绕我市科技型企业创新需求,坚持“自愿申报、双向选择、县级管理、市级支持”原则,公开征集一批服务能力突出、市场信誉良好、管理运行规范的科技服务机构。通过公开征集、动态管理、择优支持,逐步形成全面覆盖、竞争有序、协同有力的市县科技服务供给体系,切实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升创新服务效能。
二、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满2年(含)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在经营、纳税、诚信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愿接受科技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并按要求报送业绩与数据。
2.需在陕西省内依法从事创新主体培育、研发活动规范化管理、知识产权布局、科技政策咨询等专业化科技服务,且相关科技服务收入占机构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0%。
3.拥有专职科技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熟悉企业研发经费归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掌握研发经费辅助账和会计账等专业知识。
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与客户服务保障体系,有可验证的服务业绩。原则上,申请机构需提供近两年内至少5个成功服务案例的合同及客户评价证明(其中至少2个案例服务对象为渭南市或陕西省内企业)。
三、申报流程
有意向的服务机构即日起至2月9日前向相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与相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双向选择。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请于2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科技服务机构报备名单,原则上不超过3家,电子版资料发送邮箱。
四、支持政策
本次报备的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市科技局将从服务机构自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评价、服务机构工作成效三个维度对服务机构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拨付服务经费。对工作成效不佳或造成舆情影响的,相应服务经费不予拨付,不再继续合作。
附件请点击下方标题下载:
1-渭南市科技服务机构申报表.xls
2-渭南市科技服务机构行为准则承诺书.docx
3-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x
(联系人:宁远骄,联系电话:0913-2933657)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