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11月组织开展“食在汕头”餐饮促消费活动,现将“食在汕头”餐饮促消费第二批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商务局(市场秩序调节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9日(共7天)。

联系方式:0754—88931832

相关附件:

附件:“食在汕头”餐饮促消费第二批拟补贴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