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年第469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经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公开遴选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2026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参与条件及经营要求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申报主体需在通知下发之日(含)前,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须为在湘潭市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非法人移动运营商企业或分公司经上级法人企业推荐后可参与申报),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原则上应一致,且具备稳定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数码产品等相关销售业务。
非法人企业移动运营商或分公司参加活动的,上级单位须为湖南省登记注册企业,并同时提供上级法人企业出具的推荐函和承诺书。
2.自愿参与活动,做好平台信息录入、配送、回收、拆解及咨询、投诉等相关工作;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具备资金垫付和退回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能够承担一定规模和周期的垫资,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按要求及时退回补贴资金。
4.具备稳定的家电、数码及智能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拥有相应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需获取销售家电或数码和智能产品的品牌授权书,销售品类、品牌仅限厂家授权范围内。家电类企业必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能力或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主动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
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在市场监管、税务、环保、消防安全等领域无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
6.具备合规开票能力。能够开具湘潭市正规销售发票。
7.价格与信息承诺。承诺遵守价格管理规定,备案销售产品型号及参考价格,公开承诺活动期间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严禁“先涨价后补贴”、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承诺在经营场所或线上页面明示产品价格及补贴信息。
8.系统与数据对接。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管理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相关规定,及时完成闭环流程,配合完成商品信息备案、销售数据上传、标识码(如S/N码、IMEI码)采集核验等工作,配合建设相关产品信息数据库,并对交易真实性、资料规范性负责。接受并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交易真实性审查。
9.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完成统计监测、数据报送、行业预警、信息咨询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规定,对已达到统计调查规模标准的企业,应依法履行入统义务。
三、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承诺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复印件;
3.查询“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企业连续近3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纳税证明;
5.有效期内品牌授权书;
6.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员工培训计划、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7.近6个月内补贴品类的进货发票,每品类至少提供1张进货发票;
8.线下企业所有门店信息及照片(使用含位置、时间的水印相机拍摄,至少包括门头和门店内部照片2张);
9.后续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等。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5年参加活动的经营主体需重新报名,第一轮参与报名资料提交系统定于2月2日-2月7日开放;从3月起,每月1日-10日开放系统接受企业报名资料提交。
(二)报名入口。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分开报名,经营主体通过手机微信扫码通过“2026年湖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报名平台”选择“湘潭”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必填项。企业名称、所属省市区、企业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对公结算银行、对公结算账户、银行联行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住所、企业成立日期、经营方式、所属集团、门店数量、是否为统计联网直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万元)、上一年度销售额(万元)、从业人员数量、企业性质、企业规模、是否有行政处罚记录、营业执照照片、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对公账户证明文件、信用报告、近3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风险防控举措、承诺书、品牌授权证明、补贴品类进货发票(每品类一张)、门店名称、门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门店地址、门店门头照、门店内景照、门店悬挂营业执照照片。
(四)审核和公示。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报名资料初审,市商务局完成报名资料复审,第一轮报名审核公示于2月10日前完成;从3月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于企业提交报名资料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初审,市商务局于企业提交报名资料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复审,每月公示1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上线参加活动,未经公示不得上线。市商务局汇总本地区参与名单报省商务厅备案。参与经营主体资格有效期与2026年湖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周期保持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把准入关口。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扎实做好本地区经营主体的组织动员、申报指导及资格初审等工作,严格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遴选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深化让利促销,助力政策下乡。鼓励各参与经营主体积极开展让利促销,加大优惠力度。强化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宣传,引导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将销售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居民享受到补贴政策。鼓励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已下沉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进一步将服务网络延伸覆盖至偏远农村地区。
(三)严守申报纪律,确保材料真实。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并保留依法依规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凝聚监管合力,规范市场秩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经营主体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通知涉及的内容,与之后印发的湘潭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规则不一致的,以印发的2026年实施细则为准。
活动咨询电话:
湘潭县0731-52671068;
湘乡市0731-56788988;
韶山市0731-55686306;
岳塘区0731-55568221;
雨湖区0731-58205834;
湘潭市商务局:0731-58570430。
附件:
2026年湘潭市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