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3〕5号,以下简称“知识产权高质量30条”)是为了全面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的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中新广州知识城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及上级文件精神而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于2023年11月24日印发,有效期3年。

二、废止必要性

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纵深推进,需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做法,“知识产权高质量30条”部分条款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家财经纪律管理规定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文件精神,部分条款存在财政激励效应有限等问题,不符合最新上位文件规定,不适应新形势下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必要予以废止。

三、主要内容 

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废止《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3〕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