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推进新型工业化和质量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区(县、市)、市级有关部门推荐审核,征求相关部门联审意见,经研究,现将“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推进新型工业化和质量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进新型工业化类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向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6425(市经信局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处),0574-89186407(市经信局机关纪委)。
附件:“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推进新型工 业化和质量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进新型工业化类拟推荐对象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5日
附件:“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推进新型工业化和质量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进新型工业化类拟推荐对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