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梯次培育机制,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组织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原则,对照新的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提报的主要数据指标以2025年底的数据为准。各县区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具体要求
(一)绿色工厂
申报绿色工厂的应为本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进行自评价(附件5),优先推荐环保绩效评价 B 级(含)以上企业。
(二)绿色工业园区
按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标准及有关要求进行评价(附件3),各县区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园区应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原则上工业增加值占比不低于40%。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申报企业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原则上本身应为绿色工厂。符合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评价标准要求(附件4),已发布行业指标体系的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标准及有关要求进行评价。重点围绕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进行申报,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企业(园区)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价后,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自评价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有关部门检查存在问题的应确保整改完毕并完成修复。
(二)县区推荐。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企业或园区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严把绿色制造单位推荐质量,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正式推荐意见,填写“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2026年3月10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审确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对专家提出的建议名单进行研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市级绿色制造初步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
联系电话:5965600
电子邮箱:hghclcyk@hz.shandong.cn
附件: 1.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
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