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信科技部: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省工信厅工作要求,现开展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申报及复核,入口开放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3月15日。申报企业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首次登录培育平台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如企业已有账号,可通过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方式登录。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有意愿的中小企业登陆培育平台,线上填写自评表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以PDF形式上传)。参评企业须在德州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和标准(附件)。需要注意的是:下一步拟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须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已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认真开展初审工作,于3月27日前将符合评价标准企业正式行文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未进行复核的企业需写明原因。

市级及各县市区联系方式: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3.佐证材料(参考)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