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25〕73号)要求,我市积极稳妥推进落后产能退出相关工作,现将广安市2025年度落后产能退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826-2338981。

附件:广安市2025年度落后产能退出情况表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