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2025年新增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

(二)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无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三)2025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达3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6%的、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6%的科技服务业企业。

事项描述

(一)对2025年度新增的科技服务业企业,2025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达3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6%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2025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6%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同一企业在兑现支持资金时,需扣除已获得2025年一季度科技服务业营收增长支持资金部分。

(三)对于2024年(1-11月)科技服务业营收数据为0的企业,2024年(1-11月)科技服务业营收计算基数为916.6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2025年新增科技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2024年科技服务业营收数据说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6-02-04至2026-03-0423:59:59

办理程序

1.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3.经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4.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5.经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

010-83509678,010-83508768

特殊说明

该事项与2025年全年科技服务业营收增长奖励采取“从优不重复”原则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