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工作,近期我局对《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东农〔2021〕2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2月9日至3月10日,共30日。如有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馈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69-22832722,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附件: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