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金融服务业项目认定标准、扶持措施和监管指导意见》(潮府办规〔2024〕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县(区)人民政府,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金融服务业项目认定标准、扶持措施和监管指导意见》(潮府办规〔2024〕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