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6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优化“两新”政策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以下简称“国家《2026年通知》”),在设备更新政策惠及面、支持绿色低碳智能产品推广应用、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提出优化举措。按照国家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展和改革委联合省财政厅围绕国家《2026年通知》制定了我省《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细化和创新内容

《实施方案》作为我省落实国家支持“两新”政策的配套实施方案,全面对接国家《2026年通知》部署的重点任务,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全面细化、实化和创新。

一是增加了国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国家“两新”工作有关要求,完善政策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优化补贴审核兑付等举措。深入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两新”部署精神,明确了“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和节奏”“有效管控资金使用”“政策调整要对社会提前公布”等要求。

二是细化了分领域补贴政策和资金分配相关要求。明确各补贴领域要出台实施细则等政策,进一步细化补贴品类、标准和实施方式。相比国家《2026年通知》,增加了“优化资金分配”等有关任务,明确补贴资金分配调整方式,细化资金拨付下达流程。

三是完善了全年有序实施相关举措。提出“制定补贴资金使用和兑付计划,按月均衡使用”“中央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资金和省级按比例配套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等举措,确保补贴政策全年平稳有序实施。

三、《实施方案》主要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共6部分24项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至第四部分。围绕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等“两新”四大行动,在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农机等领域设备更新,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等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回收循环网络、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和废旧设备再制造、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强化相关标准应用、加强标准执行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确定了16项重点任务。

第五部分至第六部分。从做好资金保障、加强组织实施等2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资金渠道、优化资金分配、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资金监管、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公平参与环境、持续跟踪评估、强化宣传引导等8项重点任务。

四、《实施方案》落实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我省设备更新各领域正在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各地各部门申报项目,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从元旦起持续实施。《实施方案》已经公开发布,目前正在推进开展各类宣传报道活动,持续提升惠企惠民政策知晓度、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两新”的良好氛围,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政策文件:

https://drc.hlj.gov.cn/drc/c111444/202602/c00_319153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