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的浙江省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至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反馈。

联系人:马抗震;联系电话:0571-87052753。

附件:浙江省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拟申报项目公示清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