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相关企业:
为做好本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服务工作,现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市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合作,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入股、技术开发形式在锦转化省、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项目。
二、征集条件
1.项目单位需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5年内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项目已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入股、技术开发合同,单笔技术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且签订日期为近三年来。
3.项目未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资金支持;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明确;已发生项目研发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等实际投入等,基本实现科技成果中试或产业化,预期能够或已经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三、有关要求
1.请填报企业于3月24日前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统计表电子版反馈至属地县(市)区科技局。
2.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填报,做好域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征集梳理工作,于3月27日前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统计表电子版反馈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联系人:陈芳2910899
邮箱:cgk2910899@163.com
附件:
2.24附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统计表.xls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