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1〕110号)有关规定和我局与人才攻坚项目悬赏方、揭榜方签订的《中山市人才攻坚悬赏项目执行协议》(以下简称“执行协议”)约定要求,现开展2026年市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补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受理对象

中山市人才攻坚悬赏项目悬赏方所对应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自《执行协议》签订日起至之后2年内,按企业悬赏金实际到账揭榜方并由揭榜方实际规范使用金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年度补助最高50万元,累计最高100万元。《执行协议》按最后签署的日期为生效日期。

三、补助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及主要原始凭证复印件(一式3份,其中1份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应包含悬赏金总额、悬赏金实际到账揭榜方的金额以及揭榜方实际使用悬赏金的情况。

四、补助申请时间

申请悬赏金补助的企业应于5月29日前向我局提交悬赏金补助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引进智力管理科(科技人才科):王坚良,李昀懿

联系电话:0760-88319100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