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印发了《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2024年-2025年)》(中环〔2024〕19号),现公开征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承诺书、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4楼24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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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试点申请条件点击下载.doc(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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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试点申请流程点击下载.doc(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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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申请表点击下载.doc(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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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承诺书(模板)点击下载.doc(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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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实施方案(提纲)点击下载.doc(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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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6:《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2024年-2025年)》点击下载.pdf(点击下载) |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凯锋,88336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