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连市获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以来,二手车出口工作成效显著,为推动全市外贸新业态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全市二手车出口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以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25〕648号)相关要求,市商务局制定了《大连市二手车出口企业备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细则全文发布在大连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30日前通过平台提交意见。

附件1:大连市二手车出口企业备案实施细则.docx

附件2:大连市二手车出口企业备案实施细则(起草情况说明).docx

 

大连市商务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