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为在朝阳区内依法经营的企业(单位)、机构和部门等。

(二)申报项目工程类原则上须已经实施完成,含税实际支付金额达到含税项目总投资的90%(含)以上。年度申报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项目征集年内。

(三)近三年(至拟支持企业公示的截止日期)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项目所涉设备、工艺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中。

(五)资金支持对象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制定的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等。

(六).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支持范围的多个支持方向及朝阳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

(七)符合《北京市朝阳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办法(修订版)》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项目、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事项描述

以污染物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和碳排放管理水平提高为主要目标,以实际效果为导向,共18类项目。

(一)环境深度治理类

用于支持各排污单位在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地区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环境影响程度,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分类项目包含: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类、锅炉深度治理类、移动源排放协同治理类、“一厂一策”治理类、餐饮油烟治理类、扬尘精细管控类、水污染物深度治理类。

(二)减污降碳技术类

用于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能力提升建设,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对绿色企业评价等级有效提升的企业(单位)给予支持奖励。分类项目包含:行业协同改造类、先进技术应用类、科技数字转型类、碳排放减量管理类、“双碳”认证类、低碳领跑者类。

(三)绿色提级增效类

用于鼓励朝阳区企业对标行业绿色评价标准自行开展绿色企业评价、升级提效等工作,对已达标准企业和提级增效工作起区域示范效果的企业给予支持奖励。分类项目包含:空气重污染绩效升级类、锅炉提级改造类、清洁生产审核类、绿色工地创建类;绿色绩效评价类。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朝阳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资金项目备案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2-10至2026-03-2023:59:59

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点击相应项目进行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对申报主体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等审查。通过审核的项目,将被纳入“朝阳区减污降碳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实行年度动态管理。

3.对储备库项目的支持,以项目单位在相应申报年度内通过系统正式提交的申请为依据,并按照当年支持政策和评审结果予以确定。

咨询电话

010-65072191

特殊说明

(一)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会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等第三方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按程序进行申报。

(二)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及监督管理,按照朝阳区财政相关规定执行。

(三)未尽事宜请参照《北京市朝阳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办法(修订版)》中相关条款执行。

(四)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