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2〕8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服务模式,提升园区营商服务水平,推动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落地见效,实现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土地利用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升级,我厅起草了《关于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为期30天。社会公众可通过在线征集或或将意见邮箱反馈至邮箱:gxtqyc@126.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卢麒平,联系电话:0771-5388176。
附件:关于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