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节能〔2026〕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局要按照《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方向,积极组织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申报符合要求的投资项目,指导企业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项目融资需求。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在管理平台如实填报申报材料,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并对评价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企业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和融资需求等进行初审,确保推荐质量,将项目申报材料、推荐文件通过管理平台报送。项目推荐工作采取随时受理申报、按季度审核推荐的方式,经省工信厅审核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推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林晨辉,联系方式:832214173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