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光明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编制了《深圳市光明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3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gmydk@pnr.sz.gov.cn,并在标题注明“xx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2.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xx文件征求意见”字样。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楼302,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2743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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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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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docx(点击下载)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