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本市登记注册且近3年无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或被司法部门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2.申报项目中已通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施内容,高精尖项目资金、中小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获得2026年内高精尖项目资金单个方向支持;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北京市重点任务的,可获得多种方式支持。对确需以高精尖项目资金、中小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之外支持方式和标准支持的项目,应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3.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应按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遵守相关承诺,并积极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存在应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单位应按约定实施项目,完成任务及绩效目标。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将资金收回。
4.申报单位可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用于接受资金拨付;收到资金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使用资金,实施专账管理;规定资金使用用途的,应按要求使用资金。对申报和使用中存在虚报、骗取、挪用、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申报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可选择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申报主体应为信息软件类企业,若联合申报,联合体成员可包括信息软件企业、模型企业等产业侧企业和行业用户。
2.申报主体应在制造业、金融、能源、交通、安防、教育、医疗、党政、通信、水利、航空航天、城市治理等重点行业典型场景有实际落地并稳定运行的解决方案,且该方案在该应用场景首用、真用,同时涉及多个产品类别。其中,典型场景指应用场景在同一行业中是共性的、完整的,且属于主营业务。
3.申报的方案应是签署采购合同且完成验收的项目。并且截止至申报之日项目非硬件部分的实际回款额不低于100万元。项目验收日期应在2025年1月1日(含)以后至征集截止日前。每个企业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首方案。非硬件部分的实际回款额是指采购清单中的软件费用和服务费用的实际回款金额,包括应用软件以及配套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软件费用、大模型采购费用、大模型接入费用、项目实施和集成服务费用等,不包括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器、算力卡、桌面端、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硬件费用。
4.方案涉及的产品应具有完备的研发文档、设计资料、代码数据和研发环境(至少提供研发文档、设计资料);其设计、开发、生产等关键环节在中国境内完成;涉及的大模型产品需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申报主体应拥有并提交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证明材料,其申报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5.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事项描述
对首次应用行业垂直大模型解决重点行业典型应用场景需求并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按解决方案中非硬件部分的实际回款额的15%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2026年北京市信息软件企业行业模型首方案情况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首方案奖励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首方案费用明细及采购清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首方案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首方案奖励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6
合同及实施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大模型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资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3-04至2026-05-31 17:30:00
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可在2026年3月4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按照指引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
咨询电话
010-82176966,010-55521190,010-55521199,010-82176996,010-55520814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