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质效,有效整合专业资源,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帮助我市企业“走出去”,根据《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和宁德市海外知识产权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国内公开征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专业单位公开征集,机构须具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服务资质与经验。
二、工作职责
(一)研究重大、疑难海外知识产权案件,为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宁德保护中心”)及市内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分析或法律咨询意见;
(二)参与具体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应对指导工作,为涉事企业提供可行的应对策略、解决方案及风险防范注意事项;
(三)参与收集、整理和分析宁德市区域内企业遭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协助宁德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等工作,并提供专业建议;
(四)参与宁德保护中心组织的海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提供课程设计、讲师支持等人才保障,助力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五)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环境、制度、案例等调查研究工作,为宁德市重大技术研发、国际贸易、海外投资等活动提供涉外知识产权咨询论证和智力支持;
(六)结合实务经验,为宁德保护中心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
(七)承担宁德保护中心委派的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的专项工作。
三、申报条件
申请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为宁德创新主体提供公益服务的意愿。
(二)属于依法注册设立,经营状况良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具备海外专利代理、国际诉讼代理等海外知识产权执业资质或相关服务经验;
(四)拥有专职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不少于3年,熟悉美、欧、日、韩等主要国家知识产权制度;
(五)近3年内主导或参与过至少1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案例;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失信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宁德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构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专职团队人员资质证明;
(四)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五)其他可证明机构能力的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对申请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形成初审结果;
(三)初审结果将在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及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纳入宁德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构库。
六、申报时间
自征集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
七、申报说明
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6年3月25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面交或邮寄至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政协大楼3楼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邮编352100),
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命名为“机构名+入库申报材料”,发送至ndszscqbhzx@163.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柠宇
联系电话:0593-2223522
电子邮箱:ndszscqbhzx@163.com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政协大楼3楼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附件:《宁德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构申请表》
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