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管理,保障计划有力有效组织实施,根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