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文物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北京市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导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jswenwuke@126.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607214

4.登录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jsjs.gov.cn/index.shtml)、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附件2:关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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