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粤享暖冬乐游广东”消费季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5〕274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5〕183号)、《潮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潮州市“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商务通〔2025〕22号)、《关于下达2025年促消费补助资金(第一批)的告知函》等文件精神及省商务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潮州市“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补贴表(第2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3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待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按财政资金支付流程陆续发放补贴资金,请耐心等待。若在申报系统中存在信息填报错漏的,请商家积极配合我局完善,以便补贴资金正常发放。该活动相关补贴申请实行分批次受理、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520号商务大楼301房(交流合作科)
邮编:5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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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商务局
2026年3月10日
附件:潮州市“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补贴表(第2批).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