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根据省经信厅《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指南(试行)》(浙经信产数〔2025〕99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项目征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数字化车间培育入库。申报浙江省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的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进行申请,应完成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项目信息填报等工作;申报要求见附件1-1。
2.智能工厂培育入库。申报浙江省智能工厂培育项目的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进行申请,应完成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项目信息填报等工作;申报要求见附件1-2。
3.未来工厂试点申报。申报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的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进行申请,应完成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项目信息填报等工作;未来工厂试点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宁波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由省经信厅采用集中答辩、专家评审的形式择优遴选,视情开展现场核查,并印发试点企业名单;申报要求见附件1-3。
4.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数字化车间培育、智能工厂培育、未来工厂试点申报企业均需同步在“浙企智造在线”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见附件2。
5.拟申报2026年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请及时申报培育项目,未培育入库企业将无法参与今年项目申报。
二、相关填报网址
1.培育入库及项目申报:“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平台咨询:0571-87758256,17605089205;
2.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平台咨询:010-64102844,18511115142;
3.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平台咨询:0571-81029660,0571-87056463。
联系人:市经信局信息产业科 郁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9554227、89554228。
附件:1.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和未来工厂试点申报相关要求.doc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doc
3.浙江省“未来工厂”分级建设要求(试行).pdf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