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下达的展位基数,根据《西藏自治区交易团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位进行分配,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厅相关部门。
 

  联系电话:商务厅对外贸易处,0891-6822085。
 

  附件:西藏交易团关于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公示表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