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对博士后青年科技人才的综合支持,激励博士后在宜开展创新性研究,现将2026年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博士后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宜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全职研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潜质,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理论创新,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有望取得原创性成果。

(三)重点支持方向。项目研究内容应聚焦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前沿技术,或紧密契合我市绿色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汽车及装备制造、算力及大数据、文化旅游等六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四)限项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国家或省级同类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执行期限。项目执行周期统一为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全程在站,并完成项目结题。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博士后专项)申报书》(见附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设站单位。

(二)单位推荐。设站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客观公正地出具推荐意见,连同纸质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PDF格式)、《申报汇总表》(含可编辑电子版)于2026年3月26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科技科张浩李莹0717-6733108

附件:附件1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博士后专项)申报书.doc

            附件22026年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博士后专项)汇总表.xlsx

 社会发展科技科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