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工作,根据《四川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有关事宜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到年底,后续进行总额控制、限额发券。

二、消费者领券及核销时,手机定位须在四川省范围内,收货地址按原政策要求执行。

三、2026年3月18日到12月31日,每天上午9点发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资格券仅当日有效,如未使用,次日可继续领取。

四、参与活动的用户如存在利用软件作弊抢券、刷单套现、线上线下倒买倒卖资格券、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领券、用券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五、其他实施要求仍按《四川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特此公告。

眉山市商务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