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宜宾市标准化发展考核激励办法》,现就2026年度标准化项目激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遵照《宜宾市标准化发展考核激励办法》相关要求,对照申报激励范围及标准,如实填写《宜宾市标准化项目激励经费申请表》(见附件)。

    二、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及工作部署,现就相关申报事项补充明确如下:

    (一)因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停止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排行榜)产品相关业务已暂停,本年度不再受理该类项目的激励资金申请。

    (二)根据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规定,针对《宜宾市标准化发考核激励办法》中主导制定地方标准的相关申报事项,申报标准除需经标准化管理部门正式批准发布外,还须完成备案手续(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未被废止并经有效实施,方可纳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应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一号楼313室标准化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794454815@qq.com。

    四、一次性集中受理2026年度标准化相关项目经费申请。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五、实施效果体现的支撑材料不能自己证明自己,需实事求是并经标准应用方签字盖章。

    联系人:黄琬茹;联系电话:17361019520。

    附件:宜宾市标准化发展考核激励办法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