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按照《张家口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张科字〔2026〕1号)、《张家口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张科字〔2026〕15号)的有关规定,对2025年12月底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组织验收。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时限要求

2025年12月底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验收程序,包括提交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出具验收结论等闭环工作。各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梳理,建立到期未验收项目台账,明确每个项目的验收进度、责任人员及存在问题,确保按时完成验收任务。本次到期的项目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准备验收材料,并按时进行结题验收,原则上不能延期。

二、强化项目验收管理

1.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张家口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加强对验收期内项目的调度管理,对项目实施期届满6个月后未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的(延期除外),可以报请市科技局终止项目。

2.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的项目,将严格按照《张家口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张家口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惩戒,记录科研失信行为,公开通报批评。

三、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项目验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一是要对照项目台账逐一核实进度,对验收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二是要优化验收服务,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项目验收提供必要支持;三是要严格审核验收材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合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到期项目集中验收工作,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验收任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归口管理部门及市科技局沟通联系。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