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仑科【2025】1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北仑区(开发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北仑区(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登记,成立时间一般在5年以内。
(2)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账,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3)企业有授权或受理的知识产权,包括I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及Ⅱ类知识产权(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企业具有完整的发展计划,创业项目的商品化及产业化的可行性明确且市场前景较好。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28日
三、申报程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北仑区)”(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blprogram/),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点击左侧“办事大厅”按钮,选择“科技型初创企业”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相关附件。
四、有关要求与说明
(1)对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数据以统计部门“工业月报-财务状况表(B203)”披露为准;其他企业,研发费用数据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北仑区(开发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联系人:白老师乐老师86880957
附件:北仑区(开发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的实施细则.wps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