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粤府〔2025〕56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6年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6〕8号)等文件精神,按有关程序,现将广东省商务厅下达的《2026年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3月25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0668-2882147。

茂名市商务局    

2026年3月18日  

2026年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

序号监测点名称类别服务样本数量(家)支持金额(万元)
1茂名市外经贸企业协会二类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