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构建鹅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模式,我省继续支持鹅产业全链条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形成《黑龙江省促进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意见反馈邮箱:hlj-xmc@163.com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20日
黑龙江省促进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充分开发我省鹅资源潜在优势,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层次,全面提升鹅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鹅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籽鹅保种育种场补助。支持籽鹅保种育种场建设,对存栏2000只以上、年存栏增长10%以上的籽鹅保种育种场每年补助20万元。
二、父母代种鹅场补助。支持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父母代种鹅场建设。基础存栏量10000只以上、年存栏增长10%以上的父母代种鹅场每年补助20万元。
三、商品鹅出栏补助。支持商品鹅养殖场生产发展,按照实际出栏数量和每只不超过5元的标准,给予出栏商品鹅数量在5万只以上的养殖主体补助。
四、鹅良种繁育能力提升项目补助。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新建、改扩建鹅原种场固定资产投资和育种研发费用给予补助,按资金额度30%比例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鹅孵化场建设补助。支持增强鹅孵化能力,提升鹅雏成活率,提高养殖积极性,按照新建、改扩建孵化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新建、改扩建鹅屠宰项目奖励。对项目基础设施设备(含冷库)投资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扩建鹅屠宰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省级财政按照实际投资金额30%的比例测算补助,补助金额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鹅养殖政策性保险。支持鹅品种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肉鹅在5日龄(含)以上,种鹅150日龄(含)以上,批次养殖数量在1000只(含)以上的养殖场(户、企、合作社),按保险费率6%实施政策性保险以奖代补政策。
八、鹅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年出栏5000只以上的鹅规模养殖场实施贷款贴息政策。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单体贴息资金上限为200万元。
九、精深加工项目投资奖励。对新建、改扩建加工鹅绒服装服饰、鹅油精油等轻工产品,以及鹅肝肽、鹅血蛋白等特色药用原料等鹅产业精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固定资产(不含土建)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中高端产品加工奖励。支持全链条集群化发展,面向鹅精深加工企业,每年认定一批中高端鹅绒制品、食品、保健品等鹅制品。对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品种,每个品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享受不超过300万元。
本政策措施实施周期拟定为1年,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本政策措施,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总量控制,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政策除外。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政策执行期内,项目主管部门对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