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请按期报送新一轮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年度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工企业函〔2026〕3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新一轮第一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第一年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评价对象:新一轮第一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二)评价时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新一轮第一批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备案版)>的批复》(工信部联企业函〔2025〕17号),新一轮第一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第一年为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二、评价内容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的《厦门市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版)》,开展对标评估工作,重点考察企业实施方案实施期满一年后,在“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三新一强”计划)等方面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评估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满一年绩效实施情况及成效总结报告,附件1;

(二)厦门市新一轮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实施期满一年),附件2;

(三)厦门市新一轮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绩效评价等次汇总表(实施期满一年),附件3;

(四)企业“三新一强”推进情况典型案例,附件4;

(五)相关佐证材料,“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投资额应提供相应账簿及记账凭证(备查),建议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四、材料报送及现场核查要求

(一)材料报送:请于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1-4电子版以及佐证材料(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各一份)发送至邮箱xm968871@163.com。

(二)现场核查:市工信局、市中小中心将于4月中旬带专家进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2896792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创新创业服务部  2233621/2211821

附件:1.厦门市重点“小巨人”企业满一年绩效实施情况及成效总结

2.厦门市新一轮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实施期满一年)

3.厦门市新一轮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绩效评价等次汇总表(实施期满一年)

4.企业“三新一强”推进情况典型案例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