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的通知》(桂科发〔2026〕71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动员、组织填报工作,及时组织辖区内有关科研院所认真填报。
(二)请高校院所积极填写《“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件)和《“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6年4月28日前将表格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社会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社会科技与成果管理科梁燕,联系电话:0775-4563129,邮箱:kjj3129@163.com。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的通知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