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北仑区(开发区)科技政策补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标准
(一)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研发投入增量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研发投入增量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按研发投入增量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支持创新主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列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子课题承担单位,分别按照国家支持经费(不包括外拨经费)的20%和10%予以配套,每项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0万元和1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补助兑现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北仑区)”(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blprogram/),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点击左侧“办事大厅”按钮,选择“科技政策补助”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相关附件。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至4月20日,企业可参考附件先行准备所需材料。
(一)研发机构补助
(1)申请。区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区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3)公示。区科技局对拟奖励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资金。
注:对于规上工业、服务业企业,研发费用数据以统计部门“月报-财务状况表(B203/F203)”披露为准;其他企业,研发费用数据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
(1)申请。区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配套补助经费申请表,并提交立项通知、项目(课题)任务书、项目情况说明(详细说明项目经费申请、拨付情况及项目最新进展)等申请材料。
(2)审核。区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3)公示。区科技局对拟奖励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资金。
注:申请主体需为在我区独立注册的企业,本批次申请配套的项目须为2025年获批立项,项目来源仅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若存在国家经费被收回的,区级配套补助经费将同步追回。补助资金需专项用于自主研究使用。
联系人:周老师白老师;联系电话:8938633986880957
附件1:北仑区(开发区)研发机构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北仑区(开发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
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