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管理相关规定及北京市有关工作安排,经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到期后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现对2023年度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资质到期复核工作。本次复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应参加复核的主体为2023年度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已连续2年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应参加复核的企业(详见附件)如同时具备多级资质,可按最高一级资质参加复核。

因未完成年度信息更新被取消到期复核资格的2023年度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在复核结果正式发布后,按自愿原则重新申请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

为降低对复核企业影响,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及《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京经信发〔2025〕10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本次复核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复核相关事项可咨询门头沟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9842584。

附件:2026年度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到期复核相关文件

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