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要求,推动我市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发布惠州市2026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通知。

  一、专题设置及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共设置两个专题,分别为“202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和“科普传播力提升项目”。

  专题一:202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

  项目内容:依托本市科普阵地资源,发挥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作用,在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科普系列活动,开展如科普主题宣传、科普展示、产业科技专题创新宣传活动、青少年科普教育、科技法律法规宣传、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宣传等活动。重点支持科普重要时间节点的社会化活动,以及弘扬科学家精神的活动和围绕新技术、新知识传播、新产品推广等科普活动。

  考核指标: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完成专题活动1场,开展科普理论、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新技术应用科普宣传、主题科普展等主题活动,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举办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惠州选拔赛,并组织参加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配合开展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等活动;组织开展科学家线上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发布不少于10条科普信息;组织开展线下活动不少于3次。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含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所有活动总覆盖人群不少于2万人次。制作活动宣传视频、总结材料各1份,提交1份1000字左右的项目总结报告和1个500字左右的典型活动案例。

  实施期限:2026年5月-12月。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资助。

  支持强度:计划支持1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专题二:科普传播力提升项目

  研究内容:鼓励运用文学、影视、戏剧、音乐、美术、非遗等文化艺术形式,结合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创作和推广具有惠州特色、时代特征的优质科普作品。项目应聚焦惠州重点产业(如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和前沿科技(如人工智能、机器人和核技术应用)等领域,通过跨界融合,提升科普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推动科普与文化、旅游、商业等产业融合发展。

  考核指标:

  创作并推广不少于1种形式的科普作品(如科普短视频、科普微剧、科普绘本、科普画作、科普音乐作品、科普艺术展览等)。

  作品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含主流网络平台)上传播,累计传播量(点击量、转发量、收视率等)不少于5万人次。

  举办线下科普文化体验活动不少于2场,直接参与人数不少于200人次。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普+文化艺术”融合模式案例1个。

  实施期限:2026年5月-2027年5月。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资助。

  支持强度:计划支持不超过1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惠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类社会组织及科普基地等。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无尚在惩戒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真实性承诺: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s://xm.gdstc.gd.gov.cn/hz/login)进行填报。

  申报时间:2026年4月1日9:00至2026年4月20日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惠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科

  联系电话:0752-2882426

  联系地址:惠州市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十楼1005室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