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结合苏尼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第一季度对所属管辖区内各物业企业在物业监管服务平台上的考核评分情况,鉴于内蒙古简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13Q7KT7W)、苏尼特右旗景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1152524MA7YQ8389Y)、苏尼特右旗绿之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152502MA0PXTA45M ),信用状况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2026年第一季度被评为“优秀物业”企业。我局对这些企业实施信用激励,为这些企业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并作出减少检查次数的奖励措施。

苏尼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