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参照《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计划组织开展2026年度盘锦市科技计划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聚焦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覆盖石化及精细化工、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安全环保、医疗卫生等领域。市科技局将结合项目研发投入情况、实施进展与实际成效,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5月7日。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主管业务科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中省直、市直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出具推荐文件后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主管业务科室。所有申报材料超出规定时限的,一律不再受理。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盘锦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申报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部分单位限额申报;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3.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项目内容真实可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4.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科技人员下载填报《盘锦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多头或重复申报;

(3)有科研严重失信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计划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人:邸凌志电话:0427-2824073

附件:《盘锦市科技计划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书》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