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教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优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自2026年4月1日起,市级科技成果登记通过陇南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lnxm.gskeju.cn/login)实行线上办理。

一、办理流程

1.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注册单位账号(在陇南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有账号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给有成果登记需要的成果负责人分配账号,成果负责人使用分配账号登录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填报。

2.进入成果登记填报系统后,填报人据实填写项目内容。

3.填报人在选择推荐单位时,市直事业单位选择行政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县区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选择县区科技局为推荐单位。

4.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填报人需进行校验检查,填写无误、校验通过后即可提交。

5.推荐单位应按照《陇南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陇科发〔2024〕34号),对填报人申请登记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推荐至市科技局。

6.市科技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登记的成果进行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成果确认登记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陇南市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成果将逐级退回。

7.完成登记后,填报人可登录系统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二、有关事项

1.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将作为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有效证明。

2.如无特殊情况,成果登记申报人无需到现场办理,不再受理纸质件材料。

3.有成果登记需求且未纳入系统推荐单位目录的市直行政管理部门,请联系市科技局申请纳入。

4.首次登录陇南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时,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联系人:林选栋     联系电话:0931-8231981

陇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