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支持生物制造领域项目投资补助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省生物制造领域项目建设,促进生物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依据《黑龙江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6〕2号)相关规定,出台了《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7章23条。第一章总则中明确了细则的依据、实施原则等;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标准中规定了申报主体必须为在黑龙江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应为具备实施条件的新建项目等;第三章申报与下达中规定了按照“组织申报、属地推荐、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的程序执行;第四章实施与验收中明确了项目实施、组织验收等;第五章监督管理中明确了申报单位、省级主管部门、第三方评审机构的主要职责等;第六章绩效管理明确了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第七章附则中明确了《实施细则》的解释单位、施行有效期等。

政策文件:https://drc.hlj.gov.cn/drc/c111444/202604/c00_31929980.shtml